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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科大学科技查新服务中心业务规范

发布时间:2023-01-17

一、查新用户须知

科技查新是一项十分严谨的、以文献检索和情报调研相结合的科技情报研究工作。为保证科技查新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维护查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单位在委托查新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查新委托人应是查新项目的负责人或项目的主要成员,或者是熟悉项目技术内容、能解释项目技术要点者;

2、查新委托人应如实填写查新项目委托单,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待查新项目名称分别用中、英文对照填写,查新项目名称应与立项书或鉴定书上的项目名称一致。

(2)、委托人应明确待查新的目的,查新目的主要分为立项查新、成果查新、科技奖励、申请专利、新产品开发等。立项查新包括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科研课题开始前的资料收集等,需注明具体申报内容,如申报国家科技进步奖、863计划等。

(3)、委托人应明确查新要求。查新要求是指查新委托人对查新提出的具体愿望,一般分为国内查新、国内外查新。

(4)、认真填写待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一栏,重点表述主要技术特征、参数、指标、发明点、创新点、技术进步点等,空间不够可增加附页。

(5)、查新点主要是指需要查证的内容要点、技术创新点,应简明扼要地列出需要进行国内、外对比分析的查新点和查新咨询要求。

(6)、委托人需要详细提供检索关键词(含规范词、同义词、缩写词、相关词),应从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中抽出,同时应属于查新项目所属专业的文献常用词汇。化学物质除提供化学名称外,应尽可能提供其商品名、俗称、分子式、结构式及CA登记号。

3、委托人必须提供一套能详细描述待查新课题(或发明)的技术资料及参考文献,如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总结)报告、实验报告、测试报告、用户报告、鉴定证书以及与待查新项目密切相关的国内外文献(应当尽可能注明文献的著者、题目、刊名、年、卷、期、页)等。上述资料在查新机构处理查新事务中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是查新结论的主要依据,务请委托人如实提供,查新人员将负责上述资料的保密工作,查新结束后,即如数归还.如因委托人提供资料不实,造成查新失误的,本机构则概不负责。

4、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承接人必须拒绝接受查新委托。

(1)、委托查新项目不属本站查新专业范围;

(2)、查新委托人不能出具与查新内容相关的技术资料;

(3)、查新委托人不能明确列出查新项目的查新点。

5、为使查新取得最佳效果,请委托人与查新人员密切配合,委托人在委托查新时,应主动向查新咨询人员介绍所委托项目的内容要点、特点、新颖点、范围以及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在查新过程中,查新人员就查新项目提出不明事宜时,请查新委托人给予积极的解答与及时的沟通,以确保查新工作的顺利进行。

6、委托人不能将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内容的课题作伪一个项目申请,查新委托项目的内容一经确定后,不能随意更改;若更改项目的主要内容、技术性能指标或增加创新点,则按新项目重新计费,委托时间从修改之日起计算;查新项目已接受委托,且已完成检索工作时,若委托人提出取消查新,则需支付一半查新费作为检索费用;若此时查新报告已完成,委托人则需支付全部费用。

7、查新业务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按有关部门规定制定,具体见《查新收费标准》。最终查新结论不影响查新费用。查新委托书(查新委托合同)签订后,需预付50%查新费用。

8、为确保查新工作的质量,一般需要7-10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请用户安排好委托时间;用户要求加快的,适当增加收费额度,具体见《查新收费标准》。

9、查新报告一般提供两份正本,用户要求多份时,应事先说明,并另付工本费;报告若需传真或特快专递,费用另计。

10、查新报告一经出具,委托人不得要求查新受理人员随意更改。

11、查新工作是一项受法律规范约束和保护的工作,用户对所有提供的资料的准确性负有责任,本机构对查新结论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负有责任。用户对查新结论或过程持有异议,请在一周内将意见和材料提交本机构,本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重新复核,复核后证明用户意见正确,则复核过程发生的费用将由本机构负责,否则由用户承担。

二、查新委托填写规范

科技查新工作严格按国家《科技查新规范》进行,为确保科技项目查新过程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及时有效地完成科技项目的查新报告,查新委托人应是查新项目的负责人或项目的主要成员,或者是熟悉项目技术内容、能解释项目技术要点的人。

查新委托单应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填写:

1、查新课题名称栏要求与申报课题或鉴定课题的名称一致,国内外查新时必须填写课题英文名称。

2、委托单位栏格式为单位名称加课题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应包括课题负责人和联系人的电话号码、手机号码、Email、地址等。

3、查新目的与查新范围栏查新目的写明申报何单位、部门的科技查新课题:(1)科技立项(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2)成果鉴定(验收);(3)申报科技成果奖励;(4)其它。查新范围指国内查新或国内外查新。

4、查新点与查新要求栏 查新点填写要求:查新点是技术要点中要求查证新颖性的部分,即体现该项目新颖性的全部技术创新点。查新点一般从技术要点中提取,或者是技术要点中技术关键的全部,但不要把查新课题中的一般性技术特征列为查新点,应避免以技术要点中未涉及的内容作为查新点(一般要求每个查新课题不超过3个查新点)。查新要求是指查新委托人对查新提出的具体愿望。一般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希望查新机构通过查新,证明在所查范围内有无相同或类似研究;

(2)、希望查新机构对查新课题分别或综合进行国内外对比分析;

(3)、希望查新机构对查新课题的新颖性作出判断;

(4)、查新委托人提出的其他愿望。 本栏目还需委托人填写课题的关键词(国内外查新时,需填写中英文关键词)。

5、查新课题的科学技术要点应充分反映出查新课题的概貌,简述项目的背景技术、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方案、主要技术特征、技术参数或指标、应用范围等相关技术内容(切忌与主要技术内容无关的空泛叙述以及修饰性、广告性宣传用语)。对各种目的的查新,从写法上要有所侧重:

(1)、立项查新应概述项目的国内外背景,拟研究的主要科学技术内容,要研究解决哪些问题,达到的具体目标(指标)和水平;

(2)、项目鉴定类查新应简略说明项目的研究背景,介绍项目的主要科学技术特征,已完成项目与现有同类研究、技术、工艺相比所具有的新颖性所在,主要创新点,体现项目科学技术水平的数据和量化指标。科学研究类项目应简要地说明项目所在领域的背景,发展趋势,阐明研究的意义,学术水平、主要创新和优点;

(3)、专利申报项目应阐明项目的主要技术特征或权项范围,与现有(专利)技术的比较,突出项目的创新内容;

(4)、开发类项目(产品、技术)应简述其用途、功能,介绍能反映其技术水平的主要工艺(技术组合)、成分、性能指标等数据,与国内外同类产品的参数对比,项目已达到的规模(小试、中试、工业化生产)及效益;

(5)、申报科技成果奖励项目应说明项目的国内外背景,基本原理和技术指标,与同类研究相比项目达到的水平,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广应用前景。

6、参考文献栏与查新课题密切相关的国内外同类科学技术和相关科学技术的背景材料(应当尽可能注明文献的著者、题目、刊名、年、卷、期、页)等,以供查新机构在处理查新过程中参考。

7、查新委托人提供的资料目录栏 委托人提供的立项申请书、立项研究报告、项目申报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研制报告、技术报告、总结报告、实验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样本、用户报告及有关报奖材料等,以供查新机构在处理查新事务中参考。

8、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栏 依据委托人需要查新报告的日期填写,方式指本合同的履行方式:交付科技查新报告。

9、保密责任栏 应当包括查新机构对技术内容和资料保守秘密的内容、期限和泄露科学技术秘密应当承担的责任。

10、查新报告的使用范围栏 与查新目的栏内容一致,指提供该科技查新报告的目的。

11、查新费用及其支付方式栏 按照双方约定的金额和方式填写。

12、名称和术语的解释栏 填写出与课题技术查新点相关的关键词和术语,并作解释。

13、查新合同中,凡是双方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三、查新报告撰写规范

1、基本信息:包括查新报告编号,查新项目名称,查新委托人名称,查新委托日期,查新机构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和电子信箱,查新员和审核员姓名,查新完成日期。

2、查新目的:可分为立项查新、成果查新等。立项查新包括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成果查新包括为开展成果鉴定、申报奖励等。

3、科学技术要点:包括主要科学技术特征、技术参数或指标、应用范围等。

4、查新点与查新要求:要求与查新合同中的一致。其中查新点是指需要查证的内容要点;查新要求是指查新委托人对查新提出的具体愿望,如证明在所查范围内国内外有无相同或类似研究、对查新项目分别或综合进行国内外对比分析、对查新项目的新颖性作出判断等。

5、文献检索范围:列出查新员对项目进行分析后所确定的检索数据库名称和年限,涉及国外查新的项目,必须使用Dialog国际联机检索系统,并列出文档号、文档名称、检索时间。

6、检索词与检索策略:以相互对照的方式列出中英文检索词,涉及国外查新的项目,检索策略必须依照Dialog国际联机检索系统检索式列出。

7、检索结果:查新员应当根据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将检索结果分为密切相关文献和一般相关文献。在检索结果中列出密切相关文献的Dialog来源库、格式、题目等信息,并在报告末以附件形式将密切相关文献的文摘列出。

8、查新结论:对所列密切相关文献逐篇进行简要描述,对一般相关文献进行概述,根据检索结果与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进行比较分析。

9、查新员与审核员声明:查新报告应当包括经查新员、审核员签字的声明。

10、附件:在报告末以附件形式将密切相关文献的文摘列出。

四、查新人员岗位职责规范

1、学校分管校长负责对科技查新工作的行政领导;图书馆馆长负责科技查新工作的运行管理和建设发展;信息服务部主任负责维护日常科技查新工作的正常技术状态;指定查新员任查新值班长,具体负责日常查新工作的具体操作。

2、图书馆为科技查新中心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条件,支持查新人员的业务培训,提供计算机网络环境,购置与查新业务密切相关的文献资源。同时负责从事查新人员的能力确认,工作考核。

3、查新值班长负责接受委托人问题咨询、查新委托、查新合同管理、查新报告交付以及查新业务流程等具体管理事宜。

4、审核员负责对查新员的查新程序和出具的查新报告是否规范,选择的检索范围、检索工具、数据库、检索策略是否正确,相关文献的是否查全、相关文献分析以及查新结论是否客观和准确进行审核,并向查新员提出审核意见。

5、科技查新咨询专家应查新员请求,负责对查新机构提供能清晰、准确地反映查新项目及其相关情况的咨询意见。查新咨询意见应当包含足够的信息,使得查新机构能够正确理解。

6、查新员代表查新机构处理查新受托、与查新委托人沟通、查新检索、撰写查新报告等事宜。必要时与审核员协商后代表查新机构与查新咨询专家沟通。

7、查新员、审核员以及查新咨询专家等均有义务对申请查新单位和个人保守查新课题技术秘密。

五、查新人员工作守则规范

为了加强我馆科技查新工作的管理,规范查新人员的行为,保证科技查新的公正性、准确性和独立性,遵照国家科技部发布的《科技查新规范》以及卫生部颁布的《卫生部医药卫生科技项目查新咨询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本着服务第一、质量第一的服务宗旨,特制定本守则:

1、查新人员要有奉献精神,提倡敬业爱岗,兢兢业业地做好每个项目的查新工作;

2、严格遵循相关规章制度,按照查新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办事,热情为用户服务,在查新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3、查新人员应详细提问用户,了解查新项目的主要技术特征、参数、指标或发明点、创新点、技术进步点,并索取必要的技术资料,在阅读的基础上确定主题词、检索策略和检索范围以及数据库、检索刊、检索年限等;

4、在检索查新过程中,应根据需要不断修正检索参数、检索范围、检索策略和主题词,直至全面、准确地查到所需的相关对比文献;

5、查新员撰写的每一个查新结论,都应当以文献和事实为依据,符合实际,不包含任何个人偏见;

6、查新人员要维护查新项目所有者的知识产权。对用户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技术内容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对外泄露,如发现有泄露行为,将给予纪律处理;

7、查新人员违反查新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缺乏职业道德,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对本机构的信誉和用户造成损失者,将承担包括法律在内的一切责任。

8、耐心解答用户提出的问题,力求有问必答,回答明确;针对查新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及时与用户交流磋商,交换意见。

责任编辑:dhx